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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我的家乡有一块土地,最近这几年我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比较好赚了一些钱,所以我的爸爸就跟我们商量要在这块地上建一个房子,然后我听他们说要在土地上建房子,办理一个不动产登记证,请问一下不动产登记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房产纠纷
2019-04-15 11:47:3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不动产登记证办理流程的问题,1、预告登记。业主可单方持房屋买卖合同、缴款凭证、身份证明等资料向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并领取相应城市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2、权属登记。需交资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已设定抵押的)、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用地来源文件、房屋报建文件、预售许可证(属商品房项目的)(提交复印件)、楼盘单元明细表(2003年6月13日前领取预售许可证的)、身份证明、公安部门门牌证明、拆迁前原房屋的房地产证(合作开发或自己开发自有房地产的)、移交房屋证明(土地出让合同条款里规定要移交有关房屋及直管房拆迁的)、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书(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银行与开发企业确定抵押情况的报告(实测面积、门牌与抵押登记证明书记载的面积不相符的)。3、办理时间:自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领取《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回执》之日计算30个工作日。
  • 不动产是指实物形态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不动产不一定是实物形态的,如探矿权和采矿权。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
  •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登记范围如下:  1、住宅房产。住宅是人们居住的房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房产作为不动产登记国家可以了解人们的居不动产登记住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导作用。  2、商业房产。就是不是用来居住的房产,包括工业厂房、门市、用来出租的房屋,这些房产国家会适当收税的。  3、土地。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开发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等都应该登记的。包括山林、草原、沙滩、矿山、牧场等。
  • 你好,办理不动产证流程有:
    1、初始登记,购房者需要在交房使用之日起的60天内,将其房屋产权等级资料报送房管部门,由房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
    2、填写《房屋权登记申请表》,购房者在确定初始登记完成后,主动到房屋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权登记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让开发商签字盖章。
    3、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产权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4、拿测绘图(表),不动产权登记部门要确定产权证上的房屋信息,测绘表是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购房者必须携带。
    5、在开发商处领取办证相关文件,办证所需要的文件多而杂,购房者在填写申请表的时候应该提前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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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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