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最近想卖一块土地,这是我从父亲那里继承的,但现在我都不回去了,就打算卖了。本来以为很简单的手续,对方想了解土地不动产证上的产权期限,我一直以为不动产证上的产权期限是永久产权。现在我也不清楚,所以我想问一下律师,不动产证是永久产权吗?

继承
2019-08-12 17:43:2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动产产权不是永久产权。
    房屋产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得到《宪法》保护。根据《物权法》,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我们一般说的40年、50年、70年的设限是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实施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不变,住宅用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七十年,商业用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四十年。房屋是永久拥有的,所以房本写的是房屋所有权证;土地是国家的,我们只有使用权,所以咱们拿的是土地使用证,使用年限是70年,70年后,如果房屋还在,可以到土地管理局续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土地。
  • 你好,不动产证不是永久产权。“不动产证”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起和止日期”和房屋取得价格,让交易透明化、明确化。不动产登记是和《物权法》一体的,《物权法》明确了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至于怎么续期还需要讨论。
  • 不属于当事人的不动产:农村宅基地只有土地使用权证,所有权属于集体,当事人只有使用权。不动产的范围:国务院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年3月1日起执行。其中明确规定不动产权利登记范围: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 不动产是指实物形态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不动产不一定是实物形态的,如探矿权和采矿权。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