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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收到对方公司一批几百万货款,现在因为货物质量不达标。与对方公司签订了撤销合同,但是对方出函要求货款退回私人账户,这样可以吗?

合同纠纷
2019-02-15 22:09:4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协议中有明确约定是可以的。
  • 合同的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如果既不符合约定解除的条件,又不符合法定解除的条件,合同一方选择违约解除也可以。但合同另一方有权选择同意解除合同,对方承担违约金或者不同意解除,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选择权利。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符合以下情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1、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有: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B.在订立合同时丧失公平的。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3、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 撤销合同:主要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比如受到威胁、胁迫以及意识不清楚的状态下与对方签的协议。据此,法律将是否主张撤销的权利留给撤销权人,由其决定是否撤销合同。是通过撤销行为而使生效的合同归与失效。撤销权要在一定期限内行使,过期不能再主张撤销,以免交易关系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
    因此,若买卖合同的相关条件符合合同的撤销要件的,可以对其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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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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