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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在公路边工作中,出了交通事故死亡了算工伤吗?

交通事故
2018-12-16 14:00:5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公司员工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没有承担主要责任以上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   员工下班回家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不,  员工下班回家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主要内容如下: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显然,员工下班回家发生交通事故,是算工伤的。  延伸阅读:出差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中有如下鉴别:“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八)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故出差途中发生车祸,符合《办法》中“因公外出,工作原因”的规定,结果也造成了比如骨折、丧失劳动能力等严重的伤害,可以根据《办法》认定为工伤。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十五天内向劳动行政部门(一般是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十五天内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劳动行政部门必须在接到企业的工伤报告或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在7日内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该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单位和受伤员工。  如果对劳动行政部门作的工伤认定不满意,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是向上一级社保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二是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三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申诉;四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发生工伤的劳动者可以选择任一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 这个交通事故是否因为工作而发生,或在上下班途中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可以获得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和工伤死亡 双重赔偿。
    一、民事赔偿
    应当赔偿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丧葬费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母亲属于被扶养人,生活费按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支付5年;
    3、死亡赔偿金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城镇居民上年度可支配收入赔偿20倍。
    民事赔偿使用过错原则,受害者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者赔偿责任。
    二、工伤赔偿
    1、丧葬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
    2、母亲属于供养直系亲属,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亡职工本人生前工资30%按月支付直至死亡;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支付。
    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第三十九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九条。
  • 看你责任多大?如负同等以下责任的,可以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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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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