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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前由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首付款和獒税与银行还贷都是父母给的,不动产证登记的是儿子的名字,现在儿子媳妇要离婚,媳妇要求分割房子,有权利吗?

民事相关
2018-12-26 04:03:1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女方无权分割房产,只能要求男方就共同还款给房屋增值部分的贡献部分作出补偿。
  • 根据你说的情况,她无权分割房子。
  • 属于父母亲的财产,在他们离婚时,由他们按平均分割的原则来分,其他人没有权利分。离婚分为以下两种: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是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的核心问题。夫妻财产的分割是指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个人财产不存在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夫妻财产表现的形式不同,分割所适用的原则和方法也会有所不同。
  • 离婚房产分割有一个原则,那就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富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置: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弥补;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关于离婚房产的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如下规定: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可加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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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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