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个私立幼儿园工作了一个多月,没签任何合同,试用期1500,昨天发工资,减去押金600,中间发烧请假两天,扣除好多费用我到手只有282元,我们同去的一个宿舍的都没减去空调费,而我却减了150的空调费,问园长,园长说不要管别人,自己嫌少可以不干,气的都哭了(之前发高烧打针请假园长说请假不能待在宿舍费电,后来没地方可以去我在宿舍待了两天),今天和她说不干了,园长又不愿意,说走可以,押金不退,想要押金必须再干三个月,离职提前三个月说,这是园规,可我说我们没合同园规来时她也从没说过,好难过,刚毕业遇到这事。我的押金能退回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