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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公司成立一年多,因经营不善,现无法经营下去,要申请破产注消,但是我欠其他公司工程款,现无力偿还,怎么办?

继承
2018-12-15 10:13:2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应当通过破产程序解决的。
  • 股份公司破产的,要成立专门的破产清算组,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申报后,清算组根据最终清算的财产赔付债务。
  • 企业破产法不限于公司,其他企业亦可。企业破产法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中非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后一项工作。一般由清算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先估价再公开最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在债权调查完结后,以不公开变卖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对其的处理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法院对破产企业的担保财产进行单独登记, 2. 抵押权人将担保财产全部证明资料向清算组移交, 3. 抵押权人将其直接占有或管理的担保财产向清算组移交, 4. 抵押人向清算组出具解除抵押关系的书面证明,由清算组办理担保财产过户手续, 5. 清算组将担保财产交由拍卖行拍卖, 6. 清算组将担保财产拍卖款项单列,扣除费用后,交给抵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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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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