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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我8月4号下班回家的路上被车撞了是对方的主责开始送到人民医院急诊检查说没什么,医生说开药说后来几天疼的受不了我8月14号去人民医院门诊做CT检查今天拿结果说是骨折我现在该怎么办啊?

交通事故
2019-03-26 09:30:4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先进行治疗,治疗结束后可起诉对方和保险公司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 交通事故发生后,法律规定的项目才能获得赔偿。一、赔偿项目《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律实务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主要有: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死亡受害人近亲属或者伤残受害人遭受精神损害的赔偿金。二、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项目的变化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6月30日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扶养人的,应当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8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上述规定表明,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再列为单独的赔偿项目,而是将其数额计算到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中,统称“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但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的数额实际没有发生变化。三、赔偿项目与赔偿标准残疾赔偿金、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的赔偿数额与相关计算标准密切相关,而计算标准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受害人或赔偿权利人住所地和居住地的居民收入、消费支出及职工工资的统计数据为依据。1.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计算。3.丧葬费按职工平均工资计算。4.误工费计算可以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四、赔偿项目与伤残系数和赔偿责任系数受害人或其近亲属获得的实际赔偿数额与伤残系数密切相关。(一)伤残受害人赔偿项目的计算,(二)死亡受害人赔偿项目的计算
  •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 被车撞属于侵权纠纷或工伤索赔类,不应归属于医疗事故纠纷。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和调查后确定,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起诉,申请伤残鉴定,以鉴定为准索赔。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按实际损失索赔,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协商不成可委托到法院诉讼维权。
  • 你好,现在可能很难申请工伤的,你可以去劳动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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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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