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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工人干不了老板不发工资

合同纠纷
2019-10-04 00:47:3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工资,是劳动者的合法收入,无论劳动者什么原因离开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都无权扣押劳动者月的工资,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向劳动机关投诉。建议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机关投诉。
  • 您好,老板不发工资您是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的,您有合同吗?没有合同,工作服、工作牌也是可以的。具体情况您可以来电详谈、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 当意识到老板欠薪时,就要开始收集证据了,主要目地就是为了起诉。(证据收集的越早,越容易收集,如果等到真的起诉时在收集,证据可能已经被销毁了。)向法院起诉时,除了提交我们收集的证据外,还要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以及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送达日期的证明。争取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超过了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或超过约定时间不发工资,都是视为违法行为;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 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一)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二)逃跑、藏匿的;   (三)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四)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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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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