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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家里老人过生日在饭店吃饭,一共50多人,完了有一半的人都食物中毒,现在在医院住院。到医院才知道还有100多人也是在那家医院吃饭引起食物中毒。因为我们家是农村户口,饭店老板赔偿和人家城市户口还不一样,合理吗

婚姻家庭
2019-03-03 02:29:0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要是和解的话,怎么说,什么理由是他老板的自由。法律上,赔偿的数额就是医疗费等损失,和户口无关。
  • 工伤赔偿是按照受伤之前12个月的本人实际平均工资计算的,不是按照户口性质计算的。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 现在工伤赔偿是不区分城市与农村户口的,因此发生工伤后,依照下列规定进行索赔即可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 不合理,同命同价,面谈详情手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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