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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金融诈骗会不会对孩子有影响

债权债务
2019-09-04 21:06:4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这个和孩子有什么关系吗 。
  • 诈骗是违法犯罪行为,应当拨打110或者到公安机关报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金融诈骗罪的主体,由于金融诈骗罪形式多样,方法各异。所以,金融诈骗罪的主体,既有一般主体,也有特殊主体。其中,以募集资金、贷款、票据结算、金融凭证结算、信用证、信用卡使用、有价证券交易、兑付的形式进行诈骗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以保险索赔形式进行诈骗的则是特殊主体,即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单位犯罪的主管人员,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的亦以共犯论处。
  • 金融诈骗罪包括8个小的罪行,如下:
    (1)集资诈骗罪:使用诈骗的方式集资,要求是有非法占有的犯罪目的。其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吴英案)。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有死刑
    (2)贷款诈骗罪:具体非法占有的目的,诈骗的对象特定:银行或金融机构,骗的是贷款。客体是国家正常的贷款管理秩序和金融机构对所借出资金的所有权。犯罪主体仅限于自然人。
    (3)票据诈骗罪: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犯罪客体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金融凭证诈骗罪: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凭证进行诈骗。犯罪客体是国家正常的金融凭证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5)信用证诈骗罪: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犯罪客体国家正常的信用证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6)信用卡诈骗罪: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犯罪主体是自然人。
    (7)有价证券诈骗罪:非法占有为目的,使有伪造、变造的有价证券进行诈骗。犯罪主体是自然人。
    (8)保险诈骗罪: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或是对已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或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故意制造保险事故,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是故意犯罪,并且犯罪主体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 一般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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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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