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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屋买卖,买方付了定金后,中介说政策不能贷款了(其他中介又说可以贷),因为没有办到贷款,首付款一直没付,后来买方收不到首付款就说不卖了。买方卖方告上仲裁委,经调解,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买方付全款。后来买方说他拿不出钱来,仲裁委要求卖方同意收到首付款后先过户给买方,让买方去贷款,要求15个工作日内付清,否则首付款和定金不退,房子过回来。当时双方都口头答应了,仲裁员就走了,但等调解书打出来签字的时候买方又不答应了。怕15天得不到贷款,钱也没有了。请问仲裁委这个要求卖方是必须答应还是可以不答应?买方如果要求不买,是不是就不退他定金?或者要求延长期限我可以不答应吗?现在又要等到下一次开庭。不知道怎么应对

其它综合
2018-08-14 07: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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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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