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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不是犯罪,但公安是否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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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对行政处罚不服,应在六个月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罚款还是需要先行交纳。如果法院最终判决撤销该处罚决定的,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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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不影响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相关规定:《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 (一)行政 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 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 3.传唤(强制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性措施; 4.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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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仍然是要由户籍地派出所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最近公安部等十二部委出台的不再开具的证明中不包含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具体情况: 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的20种证明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9类事项 1、公民姓名 2、公民曾用名 3、公民性别 4、公民身份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 5、公民民族成分 6、公民出生日期 7、公民出生地 8、公民籍贯 9、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 ●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5类事项 1、户口迁移情况 2、住址变动情况 3、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 4、注销户口情况 5、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 ●对于需要证明的下列6类事项,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核查,公安部门可协助: 1、当事人婚姻状况 2、当事人文化程度 3、当事人正常死亡或者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非正常死亡 4、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5、因公民个人或者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填写、录入差错等原因,致使公民在有关部门或者单位的登记信息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登记信息不一致,需证明两者为同一人的,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核查,公安部门根据职责提供必要协助 6、需证明当事人未登记户口的,区分以下情形办理:因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需核实新生儿未申报出生登记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向公安部门核查;因申报户口登记时需核实当事人未在其他地方登记户口的,由公安部门负责核查;因出国(境)定居需要办理无户籍公证的,由公证机构向公安部门核查 公安派出所继续开具的9种证明 ●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 ●注销户口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被拐儿童身份证明 ●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非正常死亡证明 ●临时身份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 ●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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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户籍地派出所查询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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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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