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有私人门诊请我挂职做负责人!但我没去工作的。 有公司要借我的执业证和资格证去开诊所,我担任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他们担任。 医疗主要负责人是要承担技术上的责任的。他们给我签一份合同,明确经营中出现的所有医疗责任与我无关,他们负责。处方签名也是他们的医生自己签,医疗行为也是他们的医生做。 我想问问这样的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就是他们乱搞,搞出了什么医疗事故,我作为主要负责人需不需要被追究什么责任,即使合同上写明我不用承担责任。。。 谢谢您

医疗纠纷
2018-08-11 17: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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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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