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借我的钱,借条是在别的城市写的,我现在另外的城市,是否可以在我的当地城市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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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民诉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您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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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你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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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在武汉这边,您可以在本地起诉的,请问对方借了您多少钱?您有没有转账记录呢?建议您来电,我详细给您指导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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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