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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 月的平均工资。
2、若单位不具有上述情形仍然辞退你,则此时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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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公司有与员工签订合同吗?辞退员工时是以什么理由呢?是否在合同期内呢?如果是违规操作的话,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给付一定的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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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辞退员工是需要补偿员工的,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基本工资,满六个月按照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按照半个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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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无故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详情可以来电咨询,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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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支付二个月的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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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还要支付2倍工资的补偿,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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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签订合同,有无缴纳社保?辞退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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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经济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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