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他现在在工地工作前一段时间她在工作的时候被重物砸伤了,现在变成了重伤还在医院躺着,他想咨询一下律师,什么是重伤事故?只有引起重伤的事故才算重伤事故吗?希望律师能够帮忙解答一下,非常的感谢,
-
重伤事故:
一,经医师诊断已经成为残废的或者可能成为残废的;
二,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三,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
四,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五,眼部受伤较严重,有失明可能的;
六,手部伤害:1,大拇指轧断一节的,2,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各轧断一节的;3,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肌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屈残废可能的;
七,脚步伤害:1,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2,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肌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得到残废可能的;
八,内部伤害:内部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的;
九,凡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伤害,经医生诊查后,认为受伤较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上述各点由企业行政会同工会个别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由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
-
是否是重伤,要经过鉴定来确定
-
您好,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造成职工肢体残废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它的主要表现为:
1、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3、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的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的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的1/3以上。
-
你好,你的情况属于工伤,工地负责
-
你说的不准确,建议与律师联系约谈。。。。。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