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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纠纷或者说买卖诈骗。我买家于8月2日在阿里平台搜索寻找到卖家的产254不锈钢圆棒随即通过阿里旺旺联系商定价格为含税不含运费59每公斤,合计货款含税11213,因为我要开具增值税发票,所有走的对公交易没走阿里巴巴交易,8月6日我自提到物流公司拿到货物,付清运费,回到家拆卸货物发现货物表面有个残次的标签为304与我所购货物不符合,随即我借来2台光谱分析仪检测货物全部为304(304市场价13-14左右每公斤)后我与卖家协商,打了几个电话后关机不接,阿里平台上联系处理,我说要不退换货要不退货退款不予回复,现在我是如何维权,(钱款已付走的对公账户,货物现在在我这边我已拍照保持)我如何维持起诉还是报警(也就在阿里平台举报,阿里客服说不保护线下交易)报警与起诉地点是对方辖区还是我的辖区,或者是货物交接的辖区

经济相关
2019-02-08 04:38: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现在联系的上对方吗?如果联系不上尽快报警,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追问:是到我辖区报警投诉还是到他所在辖区报警投诉
  • 对拒开发票的行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3)(一)依法举报1.举报方式。单位、个人可以采用书信、互联网、传真、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行为。为了举报方便,可拨打当地12366纳税服务热线。2.受理部门。市(地)及市(地)以上税务机关稽查局设立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受理检举事项的范围是: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收违法行为。3.实名检举和匿名检举均须受理。检举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单位、地址、联系方式或者不愿公开检举行为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举报中心受理实名检举,应当应检举人的要求向检举人出具书面回执。
  • 1、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认证的情况下,可以退回发票并出具拒收证明,如果是当月的,销方可以直接作废,如果隔月,销方应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如果已经认证就要作为记账依据入账,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给字发票通知单交销售方;
    2、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没有入账,可以把发票退回销方,销方可以作废原发票(当月)或开红字(普通)发票冲销;如果已经入账就要和销售方签订退货协议,凭协议,销方可以开红字(普通)发票。
  • 你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2款的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双倍赔偿属于惩罚性赔偿,有严格的限定条件,是否需要承担就要看你的行为性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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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