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准备买二手车位,有产权证,考虑到过户费用比较高,打算只办理公证。请问一下,公证需要怎样办理,如果办理公证后设计车位再次交易,这个公证仍然有法律效力吗?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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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走正常流程以免造成日后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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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避免不了法律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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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需要持身份证、户口本、买卖协议(二手房的卖方还需持《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文件和证明在交易部门进行登记。双方登记之后,交易部]司将依据有关的法规对房地产买卖行为进行审核(二手房召价格评估报告),并向主管部门报批,待批准后再通知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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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房屋产权的办理流程如下:
1.在销售部工作人员处签署《办理房产证委托书》(按揭业主),将办证资料交予工作人员;
2.领取《收款记录单》,并携其往财务部缴纳办证费用及契税;
3.将已经财务人员签收的《收款记录单》交销售部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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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如下:
(一)公证申请。
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申请。提交材料(资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填写申请书。
(二)公证受理。
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三)出具公证书
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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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