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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公公婆婆买的,名字也是他们的,如果他们过户给我老公,写我老公的名字 全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18-11-23 22:12:2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过户给你老公,写你老公一人名字,只能算赠与你老公一人的,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 继承过户税费

    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的话,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依照遗嘱接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营业税:需缴纳5.55%,但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的,免征营业税。

    个税:目前免征,但继承后对外出售的,需缴纳房价的20%,若继承的房产是满五年且为家庭少有住房的,同样也免征个税。

    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

    工本费:80元。

    公证费: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较低不低于200 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
    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夫妻离婚时,所应分割的财产仅仅是夫妻共同财产,其范围为《婚姻法》第17条所规定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以及《婚姻法》第19条中规定的夫妻以书面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即法定共同财产和约定的共同财产。《婚姻法》第17条所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为,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得,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受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第19条规定的夫妻约定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为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既可以是法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法定个人财产。
  • 如明确赠与个人,则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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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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