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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去世了,但房产证是他的名字,生前没有写下遗嘱、也没有进行公证,请问怎么办理过户手续? 我父亲去世了,但房产证是他的名字,生前没有写下遗嘱、也没有进行公证,只是口头上讲明是我的,现我一直居住着。请问怎么办理过户手续?

刑事行政
2019-01-23 07:09:1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咨询当地房屋登记机关。
  •   遗嘱的格式:  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  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  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4、本人财产的说明;(基准日,项目-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所内、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  5、本人保险的说明;(收益人基本情况,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相关合同单证理赔方法)  6、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债权债务、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  7、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  8、签名及日期
  • 向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经公证后,凭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再到遗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房产公证的作用:

    将公证纳入房产管理活动体系,使公证成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对房产市场的培育和房产交易活动的健康发展及交易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促进和保障的作用。
  • 如果如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就需要办理继承全部产权手续,如果住房是夫妻一方婚后取得住房,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该住房属于婚后取得共有住房,这样情况是继承属于一方那一半产权手续。
      住房确权完毕,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需要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协议分割分配。
      需要三方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选取一方一人继承,其他继承人签署放弃协议,得到根公证书,由另一方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住房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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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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