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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武域和一个农村妇女结婚在她家里过了十几年也创造了不少财产甚至还买了经适房最近她不跟我过了要分手这财产总么分

其它综合
2018-12-16 09:52:2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议分割。诉讼离婚,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以及财产分割等问题。如您还需咨询,请查看我详细资料的联系方式。
  • 关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我国《婚姻法》有如下规定: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7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我国法律规定了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确定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双方达成协议的,则可以依照双方协议来进行分割即可。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则可以到法院依法申请诉讼离婚。法院会根据双方当时人的情况,来确定具体如何分割,参考的有关原则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有无过错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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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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