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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广州上班,公司没有帮缴纳社保,16年6月到18年7月这段时间,那么申请补缴社保的话我个人需要补缴多少呢?是怎么算的?公司说需要我补缴15000左右,我自己算的大概9000多

劳动纠纷
2019-04-09 18:30:1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如果你与单位或老板发生了劳动争议,首先应与单位或老板进行协商,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协商虽然不是法定程序,但却是解决一般争议最常用的方法,若经过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您好!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这里面情况比较多,单位是否有签劳动合同、是否购买社保、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都会影响到赔偿金以及补偿金。最好委托律师帮你按部就班去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 补交社会保险费用是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由社保局责令其限期补缴。用人单位补交的,只需要补交其应当负担的部分,个人负担部分,由劳动者负责补交。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另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具体可向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仲裁部门申诉。
  • 根据规定,公司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项目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个项目(即我们常说的五险),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为员工参加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为员工参购买房公积金)。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个人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
    ①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②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2、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
    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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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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