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有个问题咨询一下,和丈夫12年结婚的,之后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他是江西,我是云南的,走的时候他家不让把孩子带走,我独自一人回了云南,后来不知什么原因他家又把孩子送回云南来了,一直由我抚养,直到上月谈好离婚,然后孩子继续由我抚养(孩子户口在云南)然后说好暑假在他家玩一段时间,结果后来我就带孩子去他家,顺便办离婚,结果因为户口原因没离成,结果后来商议孩子先放他家,等来接顺便把户口搞好再离,结果孩子在家还没待半个月,他家就反悔了,以种种理由,说我半月不过问孩子,对孩子不好,不管孩子,说要孩子抚养权,不然就不离,我想问一下现在走法律程序,孩子还能要回来吗,我现在就想把孩子要回来,然后离婚,如果走法律程序,需要什么。

民事相关
2019-01-28 02:08:5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诉讼离婚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结婚证等材料,具体可加微咨询
  • 你好,一方抚养孩子,一方支付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  协议离婚孩子归女方的,男方可以起诉要求孩子抚养权。
      如果在协议离婚时约定孩子归女方抚养的,在离婚之后,男方仍有权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要求孩子归男方抚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2、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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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