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起诉离婚,但是本人又不在户口所在地,怎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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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回到有管辖权的的法院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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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不可避免地都需要对自己的主张或反驳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提供证据来论证。这需要当事人提前准备好证据。而这些证据主要有:
1、身份证据:关于原、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
2、婚姻关系证据:关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夫妻关系的证据。主要是结婚证。
3、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相关单位的出具的原、被告分居满两年的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存在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情况的证据、公安机关的出境记录等。
4、子女抚养证据:关于子女的生活、学习、抚养等相关情况的证明。
5、家庭财产证据:关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6、双方经济状况证据:关于夫妻双方的收入情况以映证共同财产、债务等相关情况的证据。
7、住房情况的证据:一般主要是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8、需要经济帮助证据:关于弱势一方要求对方提供帮助的证明。
9、无生育能力证据:主要用于证明自己无法生育,子女应随自己共同生活。当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主张的证据。
10、证明曾提起过离婚诉讼的证据:于证明曾经提起过诉讼夫妻感情没有和好,而是继续恶化以至破裂的情况。
11、离婚损害赔偿证据:要求对方给予离婚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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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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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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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