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这两天我爷爷找到我说,拜托我一件事,就是把他的遗嘱公证一下,因为我爷爷身体一直都不好,看来也是活不到明年了,所以就想要把遗嘱这件事早点解决,防止我姑姑婶婶他们因为这件事吵架,想问一下遗嘱公证程序是怎样的?步骤是什么?

刑事行政
2018-08-04 13:08:4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是这样的,
      一、申请遗嘱公证
      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1、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2、符合申办要求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三、审查
      1、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2、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四、出具公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1、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4、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5、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 你好,遗嘱公证程序手续如下:(一)申请与受理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等);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单、有价证劵等);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二)审查与调查1、当事人的身份和权利能力、行为能力;2、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属于个人所有;是否处分了共有财产或争议未决财产;3、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欺骗等行为;4、审查、核实遗嘱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所立遗嘱是否剥夺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遗产份额;5、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签名、盖章、捺手印和制作日期是否齐全。(三)出具公证书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 可以详询公正处具体确定。
  • 想要把遗嘱这件事早点解决,联系公证部门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