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会根据案件情况确定时间,一般在37天之内检察院会决定是否会逮捕。请问是因为什么被刑事拘留的?
追问:盗窃,现在已经住了一周了,还没有批捕,那样会怎么???
解答:公安机关会继续调查案件情况,根据案件如果认为涉嫌犯罪,需要逮捕,公安机关会向辖区内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人还会一直关在看守所里面,等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生效以后,会转到监狱服刑。如果公安认为,不涉嫌犯罪,没有逮捕必要,会在查清案件情况后放人。
自从被刑事拘留以后,家属可以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被羁押的人,律师接受委托以后也可以与办案机关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只有律师可以会见被关押的人,家属都见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