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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是开服装公司的,一直都是在沿海地带做贸易。而且我们公司在之前就已经注册了自己的商标。而且使用了两三年,现在商标已经初具规模,在当地有了一些影响力。但是我们现在想要让我们的商品销售到全世界,所以想要进行国际申请,想了解一下商标国际申请原则是怎样的呢?

涉外纠纷
2019-01-25 00:43:5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我国相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过去外国商标到我国注册,一是要求申请人所属国与我国订有商标互惠协议,二是要求送交已在本国注册的证件。这个规定自1978年起改为按对等原则执行,即对方国家对我国商标前去申请注册,有什么要求,我国也要同样要求,如果对方国家无什么要求,则我国也不提要求。—按对等原则办事,是近年来国家之间相互接受商标注册的一种较普遍的做法。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您好,国际商标注册原则是:
    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按对等原则办理。根据此规定,同我国未建立或已终止外交关系的国家的申请人在我国办理商标注册,应当按对等原则办理,有关申请人委托书的认证手续,可以通过双方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办理。
  • 1、商标名称。通过全国商标计算机检索系统和商标局正在审查的商标申请档案,查询您的商标名称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上是否与已经注册或与申请在先、正在审查的商标相冲突,无冲突的才可申报。2、商标图形。经查询可以申报的商标应进行商标图形设计。申请人可在代理人指导下自行设计,亦可委托公司专业人员设计。商标图形不指定颜色的需黑白图稿16张,指定颜色的商标需要彩色喷墨稿16张,黑白稿2张,规格6-8公分。3、申请手续。有了商标图形、名称,申请人即可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公章(自然人申请的带身份证和私章)到商标代理公司办理申请盖章手续。申请书件由计算机设定打印,一切无需申请人填写。4、交纳费用。商标的查询、设计、代理、注册需按国家规定标准缴纳费用。
  • 您好!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已经注册的商标,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如果该商标并非驰名商标,则您的注册商标应受法律保护。具体还要针对具体案情进行分析。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特殊标志登记申请。广义的商标注册申请除包括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外,还包括变更、续展、转让注册申请,异议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以及其他商标注册事宜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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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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