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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上之前和另外一个食品安全公司发生了一些纠纷,现在我们公司打算要解除合同,让他们支付赔偿金的事情,但是我们也看他们公司转移财产,或者是毁灭证据,所以想要申请财产保全。想请问一下律师,财产保全费用怎样收取?能不能够让败诉方来进行承担呢?

合同纠纷
2018-08-03 06:48:5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财产保全费用怎样收取的问题,1、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2、申请财产保全时,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担保的数额与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基本相当。目前也有专门为此类保全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各法院与相对固定的担保公司有合作),只要担保公司向法院出具担保书,就无需申请人提供担保。费用由担保公司收取,各地标准不一。
  • 你好,和诉讼费用一样,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通常由原告(申请人)垫付、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一样,如果败诉方是被告。而会将起诉状和保全申请一并移送审判庭有审判员具体操作保全事宜。祝春节愉快,还要看各地法院的实践运作、楼上的回答有误,通常也只能通过申请执行索回垫付的费用、如果诉前申请财产保全。2,而且似乎有一些法院并不进行这样的操作,但是判决由败诉方承担,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1,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3,审查比较严格
  • 可以申请保全,并由败诉方承担保全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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