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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骑手,在站点工作了一年多,其间一直有站长调单子不合理问题,也都忍了,就在七月中旬因为调单子问题跟站长吵架了,之后站长把我的账号停用不让我接单,把我踢出工作群,我就把六月份的工资领到以后我就自己离开站点不干了,七月份的工资我也不要了,合不来就走么,再继续干也没啥意思了。但是七月份的时候我在站点租了一个电动车,一个月使用费是360块钱,押金是五百块钱,还不是站点自己的车,是站点在电动车市场联系的第三方,押金和使用费都在发六月份的工资的时候扣除了,我现在不干了,但是车我还在租,我就联系了电动车市场的租车方,已经说好了我有五百块的押金在,车我继续租,租车方说可以,但是第二天租车方说我的租车押金让我站长给要回去了,现在让我把车给他们送回去,我就说站长是故意为难我,租金是从我工资里扣的,那就是我自己交的押金,为什么站长跟他们要钱的时候你们不通知我,随便把钱给他,租车方让我自己跟站长联系自己解决,我就想问问站长有权利要我的租车押金吗?很明显是他故意为难我,我该怎么办啊

婚姻家庭
2018-12-07 11:43:4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站长无权要回500元押金。。。。。
  •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劳动的,用人单位需要保障其安全权,并且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发放工资,如果不发放的,属于侵害员工的权利,需要承担责任。那么,员工拿不到工资怎么办呢?在解决工资问题上,如果可以协商解决最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行,就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如果申请劳动仲裁就要注意很多点: 首先在劳动争议1年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主要提交的材料。如果对仲裁裁决书不满,在15日内要提起诉讼。

    1、 协商解决。

    2、 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

    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3、 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 劳动者没有按照正常辞职程序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但是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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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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