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患白血病A的同事B把断肠草给A吃,是偏方好心的,因为不小心断肠草混有其他有毒成分A吃死了,为什么B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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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仅仅是行为犯,另一个既是行为犯,也是身份犯。
追问:身份犯?什么意思?是不是以医师的名义犯罪,而他只是好心帮倒忙?
解答:对,基本可以这么理解。过失分为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你讲的这个B很有可能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追问:因为她拿自己临床实验,没有草菅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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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人死亡罪最高可判7年;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失犯罪,是指由于过失导致他人死亡后果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前者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他人死亡。后者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而是由于其他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他人死亡的,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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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第二百三十三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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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另有规定是指失火、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按失火罪、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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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处理。
追问:为什么法院判他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而不是非法行医
解答:不服可以上诉!
追问:上诉了没用。为什么她是过失致人死亡,难道没动医疗行为?
解答:没用就不用问来问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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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