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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之前他被公安机关给抓了,当时好像是说他偷了别人的电动摩托车,后来这个案子有没有调查清楚,我们都不是很明白,现在呢我就想请问一下律师,如果公安机关把他给超期羁押了,那么该怎么办呢2018年的刑事羁押期限的规定的内容包括哪些?

刑事案件
2018-08-02 14:15:2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拘留、逮捕后讯问违法嫌疑人的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而根据新颁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讯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但对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照法律规定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讯问查证的时间可以延长至24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非经强制传唤的,不得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进行讯问。
  • 刑事拘留,最长37天,之后看证据情况,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可能逮捕继续侦查羁押,一般要五个月左右有法院的判决。现建议您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介入案件,展开到看守所会见、代为取保候审等具体工作。因为,最终如何判决是否能得到一个好的处理结果,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并向办案机关简明、扼要、有理、有据、有力地说清楚。刑事辩护是一个过程,律师只有介入案件、展开具体辩护工作才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如果有进一步的需要,可以直接联系本律师。
  • 一个刑事案件依次分别经过(立案)侦查、审查批准逮捕、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五个环节,其中“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属于检察院的侦查监督部门和公诉部门负责。在此期间,除非改变强制措施、即取保候审,否则羁押在看守所。
    二、刑事案件的办案时限如下:
    1、刑事拘留30天;2、审查逮捕7天;3、侦查期限60天;4、审查起诉45天;
    5、法院审理45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羁押期限在刑事诉讼各阶段的情况如下:拘留的羁提期限最多为一个月零七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听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确,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第二款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时限规定”。这是是拘留后的羁提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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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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