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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一个警察来我们家,把我弟弟带走了,说他涉嫌犯罪,现在被抓过去侦查羁押,可是,我现在就害怕,他因为这件事情丢失了工作以后前途也没了,所以我就想问一下律师。请问有人知道2018年侦查羁押期限是多久吗??

刑事案件
2018-08-02 15:23:5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刑事拘留以后,批准逮捕之前的羁押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规定,拘留以后一般应在三日内提请批准逮捕,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批捕的期限为七日,因此在批准逮捕之前,拘留最长期限为三十七日。
  • 您好,根据我国相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一般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特殊期限。特殊羁押期限,意指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
    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刑事侦查羁押期限规定的很复杂。一般来说刑事拘留30天,7天内会批捕。批捕后60天还是羁押。满足一些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再羁押三五个月。所以,要看具体的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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