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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老婆在下班的路上被人抢包了,当时就把她给吓坏了,后来,报了警才发现,这个人已经抢了很多女士的包了,犯了抢劫罪,但是这个案件审理到一半突然中止了,所以我就想问一下中止审理的期限是多久?到期了后果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
2018-08-02 13:34:1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法律对中止审理的法定时间并无明确时间限定,对中止审理的情形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 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谢谢。
  • 您好,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五十条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 需要等中止审理的原因消除了才可以恢复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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