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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婚前买用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婚后用男方的公积金共同还贷,需要到公积金中心加他的名字,为共同还贷人,请问这对我婚前付的首付有影响吗

婚姻家庭
2018-12-28 13:42: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的意思应当是想问,这个房子原本属于你婚前购买=个人财产,如果加名字是不是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吧,这个问题其实是比较复杂的,我个人认为加名字贷款意味着成为共同财产。
    追问:只是加上为共同还款人。就都变成共同财产了吗
  • 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 首先要明确该房屋的所有权,该房屋是在婚前购买,你与房地产公司建立了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关系,取得了房产证,属于所有权的取得,而你与银行签订的按揭贷款协议确定的是债权债务关系,不论婚前婚后均改变不了这两种关系,婚后还贷属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你与妻子之间也是债权债务关系,不存在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如果离婚,对于婚后还贷部分,你可以对妻子作出补偿,但这不影响你对房屋的所有权.该房屋从法律概念上讲属于婚前财产.你妻子是无权分割的.
  •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子,但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就算是一个人贷款买房的没有经过明确的约定同样即是婚后共同房产,如果以后进行划分还是要共同划分的。
    2、这样一来婚后想要自己贷款买房属于个人财产,那么就要夫妻双方进行约定财产的归属,在将来不会因此财产发生纠纷,有必要的可以写一份协议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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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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