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有一个人一直欠我钱,我让他还钱,他老是找各种理由不还给我,后来他就说,再给我两个月时间,这两个月先把他的房子抵押给我,如果还不起的话,房子就是我的,但是我又害怕这种协议没有法律效力,我想问一下私人房产抵押协议需要公证或是登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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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房屋抵押主合同,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法定共有人亲自到场,在属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抵押权人取得《房屋他项权证书》。根据《物权法》以及《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主债权合同没有必要经过公证。但还是有个风险在里面,就是您的朋友欠债太多,被人起诉,法院对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那就很难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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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有效,但这样的抵押无效,抵押需办登记,无需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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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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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公证处做房屋抵押协议、借款协议、委托卖房协议公证,然后双方到房屋交易大厅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您拿着借款协议、卖房委托书、房产证就基本没问题了。但还是有个风险在里面,就是您的朋友欠债太多,被人起诉,法院对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那就很难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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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