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一个哥哥,他现在在外面犯了事,需要一笔钱才能把这件事情摆平,但是他的家里也没有多少钱,只有唯一的一套房子,他现在准备要办理房产抵押借款,他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如何办理房产抵押借款?希望律师解答一下,谢谢。

债权债务
2018-12-27 00:03:2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
    2.准备贷款材料:借款人及抵押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包括本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个人消费用途的相应合同、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权属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3.看房评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勘)估;
    4.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
    5.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产权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开户、放款:借款人开立还款账户、银行放款至该账户。
    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5)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6)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通过按揭贷款所购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上已被设定了抵押权登记,也就是说,在贷款没有完全清偿之前,享有抵押权的银行对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有权予以限制。我国《担保法》第49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 房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如无特别约定,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房产设定了抵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转让抵押财产。由于抵押贷款是夫妻二人共同所为,所以需要用家庭共同财产偿还银行贷款后,才能处置房产。至于是卖了房子分钱还是把房子留给哪一方,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或者通过法院裁判。
  •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存在抵押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需要解除抵押才能进行房产分割。
  • 一般来说,处理房产抵押借款时要求典当的房产面积不得小于30平米,且修建年限在20年以内,一起抵押房产借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越抵押物评价价值的70%,写字楼、街面商业用房和别墅最高不超越抵押物评价价值的50%。在处理借款时分,一般履行基准利率,有时会依据房子性质和典当率的不同给予必定比例的上浮,而借款抵押期限一般为1-10年不等,最低单笔借款金额为30万元。

    请求条件:

    1、请求人年满18周岁以上,

    2、有安稳的作业与收入、个人信用杰出;

    3、请求的银行规则的其它条件。

    4、一般要求房产的房龄不能太高(20年以上的一般就很罕见银行接受了)

    5、一般要求房产上不能有典当(或许没有还完按揭借款也不可),除非能在放款前先还上上笔借款。








    请求材料:

    房身份证明、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典当房产的房地产证及评价陈述、借款用处证明、银行规则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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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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