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嫂子结婚时带一个五个月的小孩嫁给我哥,结婚后小孩户口迁我们家,我父母免费给她带小孩,现在小孩五岁多了,她要离婚。我父母要求拿扶养费,她不给,我父母应该怎么做?现在还离婚,小孩被骗走,她人找不到。

民事相关
2019-01-23 03:15:1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小孩被谁骗走了呢?现在你们是希望离婚还是怎么样呢修改
    追问:小孩被嫂子,孩子的妈妈,骗走了,之后我父母一面都见不到。这小孩不是我哥亲生的,但小孩户口在我父母家,我父母免费从5个月带到五岁多,中间奶粉钱什么都是我父母的,如果离婚了,我父母可以找她要扶养费吗!要多少有说服力。
    解答:你好,可以找她要抚养费。看为孩子花了多少钱,来确定可以要多少扶养费
    追问:具体花了多少钱。我们也没有依据的。现在找不到她人,可以起诉她对吗?
  • 您好,您的孩子是被谁骗走了呢?您现在是想离婚吗?
  • 户口和结婚没有影响,只要有户口本就能办理再婚手续。
      夫妻离婚后,女方再结婚时把户口转到男方居住地,离婚后女方可以把户口留在男方居住地。也可以转回女方原住地。完全由女方自愿决定。
      1、女方离婚后,不愿把户口转回到婚前原住地的,如女方暂时没有落脚地的,离婚后可以把户口还是落在男方家,继续何用一本户口,待找到落脚地,再将户口迁出;如果女方有落脚地,想单独立户,离婚后女方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立户,派出所会在户口本上盖上“离异”的章,并且将你的配偶的户口从你的户口本上注销,加盖“注销”的章。然后女方可以单独立户。留在结婚后的男方居住地。
      2、女方离婚后,如果觉得需要把自己户口转回原居住地的,也可以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等材料,将自己的户口迁回婚前原居住地。
  •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扶养责任的承担,既是婚姻关系得以维持和存续的前提,也是夫妻共同生活的保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告在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况下要求被告给付扶养费,其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支持。
  • 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的手续、流程: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为办理。(如果成年,则他自己就可以自己去办理)前面说到,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如果小孩已经办理的了户口,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还没办理的户口,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还有就是,夫妻协议离婚和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对孩子的户口办理也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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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