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所有的债务,另一方可以拒还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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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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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拒还,只要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可以不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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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根据该债务的具体情况来分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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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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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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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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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根据该债务的具体情况来分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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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该债务有没有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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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以拒绝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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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