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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所在公司被收购了,我合同是无限期的合同,公司要与我重新签合同,我不想签了,能否得到经济补偿?我是十年以上老职工,因工作调动,我不想去,休病假在家。这种情况我怎么能得到补偿?

公司企业
2018-08-02 21:34:4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键要看劳动合同是如何签订和如何约定的。如果发生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可以要求其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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