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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干道路口停车接个人属于违法吗?违停人在车上被扣留了行驶证和驾驶证,交警有权利扣留驾驶证和行驶证吗?

交通事故
2018-11-26 02:16:3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交警可以扣留行驶证和驾驶证。如果对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
  • 简单说,无牌、假牌、套牌,不带两证,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及标志,盗抢车,事故车需取证的,交警都可以扣车。

    具体来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警依法扣留车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法律规定的是未携带驾驶证上路行驶的“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四)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在1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 您好,咨询交警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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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