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三号通过中介租了一个房租。房子是转租。交一压一。一共是3400。八月份二手房东让我们交八月房租。。又给了1700。但是原房东来找我们说要交八月份房租。说二手房东只有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并没有交八月份的房租。让我们交八月份房租。。我们联系二手房东已经联系不到人。那么这个事情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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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了有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属于违约;
房东不退押金是否合法则要看你们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违约的情况下,房东有权不退回押金,则房东的行为合法;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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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应该注意:
第一、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坏赔偿金和其它相关费用,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10日内补足。
第二、在合同中应该表明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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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的话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转租的期限不成超过出租人与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剩余的期限;
第二,如果出租人与原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禁止转租的,转租行为无效。
第三,转租房屋租金的数额,给付方式,以及给付时间。
第四,违约责任的承担,以及是需要支付保证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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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