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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和前夫离婚15年了,离婚协议中约定女儿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他承担,但女儿上大学的部分学费和生活费他拒付。请问律师这样的情况我可以起诉他吗?

民事相关
2019-05-22 17:29:4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那需要看你们约定的女儿抚养到什么时候为止,如果是18岁的话,上大学的时候是否已经查过18岁,如果是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的话,你女儿有权起诉
  • 1、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3、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婚前我自己有房产一处,她没有婚前财产,婚后我们为了买新房,用我婚前的房子向我的父母抵押,借了25万元来交新房的首付(我俩在借据上都签字了),到目前贷款仍未还完。 1。我想知道,如果我们离婚,她是否有权分割这25万? 25万是借款,是共同债务 2。我现在想还父母这笔钱,就必须要卖掉房子才有钱还,而她作为共有人,不同意卖房,那么我该怎么做?如果要起诉,应该谁起诉谁来要出这笔钱?她不同意卖房,你不可以卖房.可以由你父母起诉你们还款. 3。由于双方都没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离婚时可否将共有财产的部分或全部用来做孩子的抚养费(即使其中一方不同意)? 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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