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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一名高中生,今年16岁。因为前三个月发生了一件事情,我跟一名同年龄的男生起了纠纷,因为之前这个男生对我的女朋友有意图造成伤害。我当时在QQ软件上,和他聊天,我说了一些类似于恐吓威胁的话语,就是:你要是敢碰她,敢伤害她,我就弄死你,我一定找你。还有一些粗口,这些话语是否构成上法庭起诉我的条件?他有聊天记录,是否能以这个条件来起诉我?让我坐牢。他于2018年7月31日时,有对我说恐吓的话语,说:在开学的第五个星期,叫人来群殴我,打到我叫大哥为止。还说以之前那个我说的条件起诉我,判我无期徒刑,他家里有钱有势。请问律师这一切是否构成条件上法庭?我是不是受到了人身健康安全伤害,可以报警起诉他伤害我?

民事相关
2019-01-19 08:08: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的情况可以委托律师,了解具体的案情以便争帮你按部就班去争取更多的权益,以免重判,以免遭遇刑讯逼供做出对自己不利的虚假陈述。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请给好评,谢谢。
    追问:: 我有那个7月31号他威胁恐吓我的聊天记录截图,但是我之前一开始是因为一些矛盾纠纷,他有意图想要伤害我的女朋友,我就在QQ社交软件上,跟他说了些类似于恐吓威胁的话语,可是我没有见过他面,只是社交软件上的几句话,他家里是很有钱有势力的人,他跟我说,以我威胁恐吓他的聊天记录作为条件跟我打官司,说能判我无期徒刑,可是我在网上查找,根本就没有关于恐吓威胁罪名的,只是治安管理处拘留,可他说能用律师把我告无期徒刑罪名,我该怎么办?律师,谢谢你替我解答这些疑惑
  •   报警指因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损失而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方式向警方报告危急情况或发出危急信号。  一、一般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正在进行的或可能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如: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伤害、盗窃、贩毒、偷窃等;  2、正在进行的或可能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或紧急治安事件。如:扰乱商店、市场、车站、体育文化娱乐场所公共秩序、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结伙斗殴等;  3、火灾、交通事故;  4、自然灾害和各种意外事故;  5、举报各种犯罪行为及犯罪嫌疑人;  6、需要有人民警察到现场才能处置的事件;  7、人民群众的各种求助;  8、发生微小责任事故时;  9、突遇危难无力解决时;  10、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时。  11、遇到人身攻击时可以求助。  
  •   而按照规定,可以向法院申请做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裁定内容可以包括: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生效期间,一方不得擅自处理价值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必要的并且具备条件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暂时搬出双方共同的住处;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下列场所50米或200米内活动:申请人的住处、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场所。如果被申请人在人身安全裁定生效期间,违反了裁定的内容,法院可以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或者告知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除此之外,受害人还可以申请保护性缺席。如果受害人有证据证明存在家庭暴力,且为此处于极度恐惧之中,正常的开庭审理可能导致受害人重新受制于加害人的,或可能使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处于危险之中的,经受害人申请,法院可单独听取受害人口头陈述意见,并提交书面意见,案件开庭时,代理人可以代为出庭。
  •  受到威胁,恐吓的,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对违法嫌疑人进行处理。
      如果报警后公安机关不立案,也不处理,其行为是违法的,你们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或者检察院投诉,要求办案单位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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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