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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妈妈56岁,7.6号在乡镇集市卖菜,被有东向西的两辆车发生交通事故撞上集市人群里的妈妈,总伤人数5人,交通事故认定小轿车的全责任,车主不出钱给治疗,都是自己拿钱治疗,妈妈伤情基本从头到脚都是外伤,车头撞的妈妈腹部,有轻微腹腔积液,全身疼痛不能动,只能静养,肇事者已买保险,叫什么中华保险,能赔付百分之八十五,请为我们该有哪些赔偿,保险公司怎么赔,麻烦律师帮帮我

交通事故
2019-01-09 22:03:2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肇事者以及对方参保的保险公司承担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费、营养费,构成残疾的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失。可致电详询。
    追问:保险公司承担哪些费用,还有肇事者承担哪些,肇事者给家人多少钱作为补偿
    解答:所有费用先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不赔的诉讼费等费用由肇事者承担。赔偿多上,根据实力损失计算。
  • 你好,非常感谢您的咨询。 保险公司理赔是期限的,我国保险法有明确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交警部门处理事故也是有期限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申请复核的另计。
  •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方全责造成您的人身伤害,您可以要求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尽快提起诉讼。提示: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 责任方按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承担受害人的损失。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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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