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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妈妈56岁,7.6号在乡镇集市卖菜,被有东向西的两辆车发生交通事故撞上集市人群里的妈妈,总伤人数5人,交通事故认定小轿车的全责任,车主不出钱给治疗,都是自己拿钱治疗,妈妈伤情基本从头到脚都是外伤,车头撞的妈妈腹部,有轻微腹腔积液,全身疼痛不能动,只能静养,请为我们该有哪些赔偿,保险公司怎么赔,麻烦律师帮帮我

交通事故
2018-12-08 10:42:0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等相关的项目
  • 交强险赔偿,但商业险不赔偿。 法律依据 交强险赔偿范围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三、交强险免赔 1、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交强险对医疗费用负责垫付,对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况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商业三责险 第三条 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   (二)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
  • 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1)、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2)、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3)、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一般需要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的划分。1、乘车人坐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的,由对方承担责任。2、责任认定有比例的话,按照比例共同对乘车人承担责任。3、乘车人坐的车在交通事故中全责的,驾驶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明知驾驶人饮酒还乘坐该车的话,乘车人对自身的伤害过失,可以减轻驾驶人的侵权责任。如果是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发生车祸,乘车人并无过错,比如影响驾驶人的人行为等,驾驶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4、因此,根据你的描述,对方全责,那么应该找对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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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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