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有一个,亲切,他是一个建筑工人,之前就是在农村里面给别人修房子的,因为他在修房子的过程之中不小心摔了下来,现在他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她想要去申请拿一个丧失劳动能力证明,然后去申请低保,请问一下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应该怎么写呢?有没有模板可以看一下?

劳动纠纷
2018-09-30 14:30:3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填写说明。
    一、基本情况
    1、“申请人”:填写申请鉴定人姓名.
    2、“性别”填写“男”或“女”.
    3、“出生年月”与二代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填写应一致.
    4、“身份证号”填写二代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
    5、“家庭住址”填写本人现住址.
    6、“申请人联系电话”填写本人的家庭电话或手机.
    7、“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存放在国家规定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格的单位.
    8、“申请人家属”填写申请人直系亲属、近亲属(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近亲属是指同胞兄弟姐妹、叔、伯、姨、姑、舅、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及其配偶).
    9、“与本人关系”填写“夫妻”、“子女”、“父子”“母子”、“兄弟”、“姐妹”等.
    10、“申请人家属联系电话”填写家属的家庭电话或手机.
    二、患病情况
    1、所患疾病预留三空项,申请人根据本人所患疾病程度,符合原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的,分病种予以填写.注:符合71号文件第8条规定(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致心、脑、肾、肺、肝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病情程度的,只能做为1项填写.
    2、“患病时间”,填写此种疾病被医院确诊的时间.
    3、“诊断证明医院”,填写出具申报鉴定病种诊断证明的医院.注:符合71号文件第8条规定病情程度的,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和疾病所致心、脑、肾、肺、肝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合并症诊断证明要分科别出具.
    4、“病情程度”,是指申请人提出鉴定申请前近期医院确诊的病情程度.如:脑梗塞左侧肢体肌力3级、阻塞性通气功能减退、心功能Ⅲ级、肝硬化腹水、肾功能衰竭、糖尿病合并肾病(餐后血糖13mmol/l、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高度近视并视网膜脱落、精神分裂症系统治疗3年不能恢复正常等.
    5、“符合71号文件第几条规定”,填写申报人申报鉴定病种及病情程度符合71号文件第几条规定,不同病种分别填写.
    三、查体申请
    查体申请预留三空项,填写医院开具诊断证明达到71号文件规定标准的疾病,与申请人的患病情况填写的疾病应相一致,查体申请填写的疾病做为鉴定部门组织查体的依据.未能开具诊断证明的疾病不能填写,也不做为查体依据.
    四、申请书的填写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由鉴定申请人填写并签字,确实因身体原因必须由他人代写的,鉴定申请书填写的家属负责并在申请书落款处签字注明代写.
  • 您好,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填写说明
    一、基本情况
    1、“申请人”:填写申请鉴定人姓名.
    2、“性别”填写“男”或“女”.
    3、“出生年月”与二代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填写应一致.
    4、“身份证号”填写二代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
    5、“家庭住址”填写本人现住址.
    6、“申请人联系电话”填写本人的家庭电话或手机.
    7、“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存放在国家规定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格的单位.
    8、“申请人家属”填写申请人直系亲属、近亲属(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近亲属是指同胞兄弟姐妹、叔、伯、姨、姑、舅、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及其配偶).
    9、“与本人关系”填写“夫妻”、“子女”、“父子”“母子”、“兄弟”、“姐妹”等.
    10、“申请人家属联系电话”填写家属的家庭电话或手机.
    二、患病情况
    1、所患疾病预留三空项,申请人根据本人所患疾病程度,符合原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致心、脑、肾、肺、肝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病情程度的,只能做为1项填写.
    2、“患病时间”,填写此种疾病被医院确诊的时间.
    3、“诊断证明医院”,填写出具申报鉴定病种诊断证明的医院.注:符合71号文件第8条规定病情程度的,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和疾病所致心、脑、肾、肺、肝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合并症诊断证明要分科别出具.
    4、“病情程度”,是指申请人提出鉴定申请前近期医院确诊的病情程度.如:脑梗塞左侧肢体肌力3级、阻塞性通气功能减退、心功能Ⅲ级、肝硬化腹水、肾功能衰竭、糖尿病合并肾病(餐后血糖13mmol/l、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高度近视并视网膜脱落、精神分裂症系统治疗3年不能恢复正常等.
    5、“符合71号文件第几条规定”,填写申报人申报鉴定病种及病情程度符合71号文件第几条规定,不同病种分别填写。三、查体申请
    查体申请预留三空项,填写医院开具诊断证明达到71号文件规定标准的疾病,与申请人的患病情况填写的疾病应相一致,查体申请填写的疾病做为鉴定部门组织查体的依据.未能开具诊断证明的疾病不能填写,也不做为查体依据.
    四、申请书的填写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由鉴定申请人填写并签字,确实因身体原因必须由他人代写的,鉴定申请书填写的家属负责并在申请书落款处签字注明代写。
  •  一、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且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
      二、申请农村低保具备条件:
      (1)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并持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居民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农村低保标准。
      三、申请农村低保程序: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由户主本人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向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特殊情况下可以直接向乡镇(街道)申请。对于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条件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居民,村(居)委会应当协助其办理有关手续。申请人应当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要求,如实提供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和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等。农村低保实行个人申请、村(居)评议推荐、乡镇(街道)审核、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社会化发放的运行机制。
  •   部分劳动能力丧失的赔偿规定如下:  丧失劳动能力的损害赔偿范围,各国立法一般规定三项:  一是丧失或减少劳动能力的损失;  二是增加生活上需要的费用;  三是精神慰抚金。  德国法除规定上述内容之外,还在第845条规定了对失去劳务的赔偿权,它与劳动能力丧失的赔偿不完全一致。  在我国,对劳动能力丧失的赔偿,只能按照现行立法及司法解释确定范围,通常认为包括:一是受害人的生活补助费;二是受害人支出残疾用具费;三是残废者致残前扶养的间接受害人的抚养费。对于致残的伤害治疗所需的医疗费、误工工资、护理费等费用以及特殊治疗的医疗费,都可以按照侵害健康权的常规赔偿原则去确定。本书着重讨论生活补助费的赔偿,对于残废用具费、间接受害人的扶养费,只作简单的探讨。  (一)生活补助费赔偿  关于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的赔偿,民法通则第119条只规定了一个原则,没有规定计算的办法。最高人民法院贯彻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第146条简要地规定为:“赔偿的生活补助费,一般应补足到不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可以参照的另一个依据,是国务院颁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7条第(5)项,即:“残废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各地在适用民法通则的上友谊赛规定和司法解释的时候,有不同的作法,如:  (1)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掌握的标准是:一般应补足到不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残废者有工资收入的,生活补助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但工资收入超过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3倍的,按3倍计算。残废者无工资收入或者工资收入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其生活补助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计算。这种办法坚持了司法解释的原则,但在具体计算上,是以工资减少计算数额的,只有在残废者无工资收入或低于当地基本生活费标准时,才按其基本生活费计算。就目前来说,这是一个最利于受害人的办法,是所得丧失说的一个折衷办法。  (2)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掌握的标准的是:赔偿残废受害人的生活补助费,一般不应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给付。凡残废后尚能劳动,每月均有固定收入或实际上已享受“劳保”待遇,以及每月收入虽为固定,但月收入不低于当地生活费标准的,不再判付生活补助费。这种掌握的标准,是最严苛的,是严格地按照生活来源丧失原则确定的方法,对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是十分不利的。这种办法,有很多地方予以采用。  (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采取第2种办法确定生活补助费的范围,但将“居民基本生活费”改为“居民平均生活费”。有的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基本采取第2种办法,但对于有部分劳动收入的不再判给生活补助费,因伤残减少收入的,可适当给予一次性补偿。这种对第二种办法采取适当改进的办法,显然使受害人谋求赔偿的地位得到了一点改善。
  • 申请工伤索赔后,并不一定可以申请担保,需要员工满足低保条件才可以办理,工伤之后并不一定满足低保条件。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