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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人,一个男人侮辱我,殴打我,在殴打过程中,把我衣服撕烂,我摸了个东西把他打成轻伤一级。我的伤现在还没有结果,头晕恶心,视力下降,听力下降。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9-07-02 13:31:45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要等伤情鉴定结果出来才可以,具体可以加微或者来电咨询
  • 你好,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可致电详询。
  • 如果为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的,不需要赔偿。
  • 如果是因他人侵犯而致受伤的,应该按照民事法律进行赔偿,人身损害案件中,受害者可主张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是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 侵权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赔偿需要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结果参考如下法条主张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打架致赔偿要看实际的损害程度,可以由双方协商和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赔偿。侵权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造成轻伤的,判半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至于赔偿,这里面有一个责任划分,具体要接受公安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功的,由法院判决。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申请鉴定伤情
  • 这种情况可以报警有派出所处理,当然你首先要先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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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