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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叔叔,他之前是在工地上干活儿,但是后来他决定要自己单干了,他现在是工程的包工头,他最近弄了一个建筑工程,他需要弄一个建筑工程总包合同,所以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建筑工程总包合同是什么?签订之后要负怎样的民事责任

建筑工程
2018-12-22 18:25:4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委托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如果只是授权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代理权结束,后果由委托人承担,至于合同的履行、施工等纠纷与代理人无关系,不承担任何责任。《建筑法》第29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第五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 您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   订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以下规定:  (l)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资格要合法。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具有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资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由于建筑工程一般具有造价高、技术复杂,其质量问题往往涉及公共安全等特点,因此国家对建筑工程承包方的从业资格有特别的要求。  (2)订立合同,应当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建筑工程的发包和承包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在某些方面的有利地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合同内容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从现实生活中看,当前应注意防止发包方利用建筑市场施工力量供大于求的局面,迫使承包方接受某些不公平条件(如要求承包方实行带资承包、垫资承包)的情况。  (3)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合同按照其订立的方式可分为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两种形式。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采用口头形式而订立的合同,称为口头合同;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采用书面形式而订立的合同,称为书面合同。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具有简便、迅速、易行的特点,是实际生活中大量存在的合同形式,如消费者在商店购物与商店之间产生的货物买卖合同关系,就属于典型的口头合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一般具有合同标的数额大(因建筑工程造价高)、合同内容复杂、履行期较长等特点,为慎重起见,更应采用书面形式。
  •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1、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资格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资格包括:建筑单位、安装单位、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农村个体经营户。全民所有制组织之间,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全民所有制组织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个体户与全民、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都可以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2、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工程名称和地点:工程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栋数、结构、层数、面积、资金来源、投资总额以及工程批准文号等;开、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工程造价;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及进场期限;双方相互协作事项;违约责任;奖励条件。  3、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形式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承包合同的设计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记要,以及资料、图表等,也是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依法签订后,应将合同副本报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经办银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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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