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家公司上班五年要给我调岗我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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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时,可以另行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提前三十日通知之后要求其离职的。
针对不胜任岗位解除的问题,实践中操作的手法比较多,根据你们公司的情况,提几点建议:
一、确认公司关于调岗的制度是否合法生效;
二、该员工的原工作岗位及要求,考核结果(考核程序的合理公正);
三、调岗通知,注明到新岗位的报道日期及逾期不报到的后果,让其本人签收,不签收EMS快递给该员工;
四、禁止该员工到原部门工作;
五、其若不到新岗位报道(不管是否进入公司),视为旷工,根据旷工天数,发给警告信等,达到公司规定的解除天数,即书面通知解除。无需赔偿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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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岗应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企业无权单方调岗;在此期间,劳动合同按原约定继续履行,劳动者需遵守劳动纪律,以免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企业如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每满1年支付2个月工资;
3、如不能协商一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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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